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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关于2022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招聘计划:4人;报名时间:12月23日)返回公招列表 >>

2022-12-27

 为了全面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香树园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聚焦高质量服务好群众所急、所需、所求,切实做好安置点后续工作保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全部采取聘用制,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社区信息统计、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

  1.具有石阡县泉都街道香树园社区户籍,在石阡县就业局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脱贫户家庭人员;

  4.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7.持失业证满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失业证的失地农户;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女性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①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④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⑤失信被执行人员;

  ⑥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泉都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中心。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由泉都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失业登记证》,近期免冠照片一寸2张,并如实填写《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实行面试后择优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应招聘人数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取足名额,不足4名的按实际人数择优录取。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经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待遇

  1.聘用期限。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安排聘用人员上岗。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岗位工资。聘用到石阡县泉都街道香树园社区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待遇标准(1570元/月),具体按石阡县人社局和泉都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七、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需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必须在聘用前按规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为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不予聘用。

  2.本方案由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6937171

  附件: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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